湘建许可〔2020〕250号
湖南港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湖南晨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:
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建筑业企业变更行政许可申请,本机关已受理。经审查,你们提出的申请,符合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、合并、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建市〔2014〕79号)第一款规定,本机关决定:
核准湖南港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。同时,注销湖南晨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。
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0年8月20日